因果者,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现今世道之乱,实为振古所未闻。推原其故,皆由自私自利之心所酿成。由其存一自私自利之心,则损人利己,伤天害理之事,任意竞为。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道,邈然不顾。是以世道人心日趋于黑暗,无由得到正大光明之域。倘能知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利人即是利己,害人甚于害己。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
李圆净居士悯世陷溺,特述《到光明之路》,其要在于提倡因果报应。周安士云,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知因果,大乱之道也。是知因果报应,实为持身接物,淑世善民,希圣希贤,成佛作祖,自始至终之要道。唯冀阅者彻底洗涤自私自利之心,以自明其明德,则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