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按照省效能办的要求,山西省宗教局依照“应减必减,能合则合、能放则放”的原则,通过下放、合并、取消等措施对审批项目进行梳理调整。
山西省宗教局还将该局制定的《行政审批窗口首办责任制》、《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制度》、《行政审批工作AB角零缺位制》等在山西民族宗教网上公布,并制作成公示板悬挂在涉及办理审批项目的各业务处室和行政审批窗口。这些改革措施得到了省审改办的肯定。